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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预计全市矿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……近期,《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《惠州市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下称《总体规划》)发布实施。
根据规划方案,惠州将科学调控开采总量,实现资源有序开发,在规划期内,全市划定开采规划区99个,矿山总数不超过85个,建筑碎石类矿山开采总量为3000万立方米/年以上,机制砂开采总量为975万立方米/年以上。
规划期内全市矿山划定开采规划区99个
《总体规划》明确,规划期内,我市将划定开采规划区99个,面积92.45平方千米;划定建筑用石料开采规划备选区22个,面积14.4平方千米。重点推动铁、地热、矿泉水、萤石、建筑用石料、饰面板材、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。
为实现资源有序开发,除开发指标,开采总量也有相应的要求。《总体规划》明确,全市地热资源最大允许开采量为4823万立方米/年,矿泉水总允许开采量为7915.05万立方米/年,规划期内,全市地热、矿泉水开采总量控制在最大允许开采量的70%以内,防止因过量开采造成水资源枯竭或诱发地面塌陷;建筑碎石类矿山开采总量为3000万立方米/年以上,机制砂开采总量为975万立方米/年以上,保障城镇化建设需要。
《总体规划》要求,新建矿山要严格落实生产规模、服务年限须与资源储量相匹配的要求,禁止大矿小开、一矿多开。新建矿山生产规模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。建筑用石料开采规模不低于30万方/年,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/年。建筑用石料开采企业应具备大型化、规模化、规范化、机械化、集约化等特点。
重点推进6个地热及4个矿泉水矿山开发
根据《总体规划》,到2020年,我市已发现地热田26个,主要分布在龙门县和惠东县,规模化、集约化开发利用条件成熟,开采前景好。矿泉水资源同样丰富,已发现矿产地17处,已探明资源储量的10处,分布于惠阳、惠东、博罗及龙门等县(区),属偏硅酸低矿化度矿泉水,属较好的优质矿泉水,开发利用前景广。
体现在规划布局上,《总体规划》提出,要发挥资源优势,适度开发利用地热、矿泉水。以惠城区黄沙洞地热田、惠东县安墩地热田、龙门县南昆山地热田、罗浮山矿泉水为重点,推进6个地热及4个矿泉水矿山的挂牌(延续)工作,引导地热、矿泉水资源整合开发利用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
采写 南都记者 蒋奇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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