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的时候,房子怎么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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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的时候,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房子的分割问题,经常有人问我,婚后买的房子该怎么分割呢?
首先,房子的归属问题。房子登记的是谁的名字?如果是自己的名字,那是谁出资的呢?用的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收入呢?
用的是婚前的财产买房和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是一样的,都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。如果用的是婚后收入买房,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,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平分。
还有一种情况,首付是父母给的,或者首付是婚前个人财产,但是还贷是用的婚后收入,那么这个还贷和还贷的增值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。
房子要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就更好分了,只要在房产证登记的时候没有关于份额的说明,那么就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的。
其次,房子如何分呢?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,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:
孩子归谁抚养。一般情况下,谁抚养孩子房子很有可能会判给谁;如果双方条件相同,又没有孩子,法院还有可能采用竞价的方式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。
如果法院判决房子给我,但登记在他名下,该怎么办呢?
生活中,按揭购买的房子,除非通过银行同意,否则在贷款还完之前无法加名或更名,哪怕是有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,也一样无法变更姓名。
因此,建议在考虑房产归属时,先了解清楚以下两个事情:事先和按揭银行沟通,看是否符合变更贷款主体的条件,确定取得房产后能否变更或者增加姓名;事先了解清楚涂销抵押的成本,如果不能直接变更,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由垫资公司先垫资涂销抵押,过户后重新以房子抵押贷款,支付垫资公司的相关费用。
没有我的名字,那我对房屋有没有权利吗?
有权利。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时,实际上就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,变更登记只是公示程序,并不影响权利的取得。总之,了解清楚双方处分财产后的权利义务,如果双方确定需要以该方式处分财产,也建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,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。
同时,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,都一样要注意写清楚配合过户的相关条款,以便将来在另一方不予配合时,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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