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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4日,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,为进一步加快营运老旧汽车淘汰更新,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《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》印发。该方案将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汽车实施财政奖励补贴,最高可达8000元。奖励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。
记者了解到,申领成都市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车辆,需要为2022年12月31日(含)前在成都市登记,使用性质为营运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汽车(不含专项作业车);同时,车辆办理报废注销时,车辆尚未达到报废标准;自车辆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,6个月内申报奖励。
值得注意的是,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载货汽车,须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;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载客汽车,须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,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;燃料种类为汽油的载客载货汽车,须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,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。
奖补标准按照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适度退坡,注册登记时间在2013年1月1日及之后的标准为:大型车8000元/辆、中型车5000元/辆、小型车2000元/辆;注册登记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标准为:大型车5000元/辆、中型车3000元/辆、小型车1200元/辆。
方案规定,申领了成都市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车主,享受成都市其他燃油燃气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时按照“取高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
申请流程上,成都市公安局解读,车主取得成都市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后,6个月内携车主身份证明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《成都市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资金申请表》、车主银行账户凭证,到各区(市)县政务中心办理奖励补贴申请。(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吕佳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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